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水质仪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水质仪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水质仪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17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水质仪表采购项目 | ||
公告名称: | 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水质仪表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45 | ||
交货期说明: | 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供货。工期: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安装。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市南山水厂扩建工程,本期工程拆除现状20万 m/d 污泥处理设施,扩建100 万 m3/d 的常规处理及120 万 m3/d 深度处理设施,同时集中新建120 万 m3/d 的污泥处理设施,包括新建、改造水厂处理构筑物和管道系相应的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和水厂总平面布置等。本次招标范围为相关配套的水质分析仪表的采购及安装。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资格。 2.投标人须为所投主要水质分析仪表产品(浊度仪、悬浮固体检测仪、污泥浓度仪、余氯仪、PH分析仪、高锰酸盐、氨氮分析仪、总锰测定仪、电导率、溶氧仪、颗粒计数器、藻类测定仪)制造商、代理商或合法经销商;若为合法经销商(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代理证书或对本次项目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委托书。 3.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住建局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该资质,可以按下述两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①须委托具备上述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并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投标人对安装单位的安装工作承担连带责任的委托协议;②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联系人: | 邓旭文 | ||
联系电话: | 13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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