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廊建设招标公告

文化长廊建设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38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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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365日历天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商定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1-2023任意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资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23年1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若为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或无实质性缴纳记录的,可提供相关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自行设计建设方案,提供承诺函。

3.2企业、法人不得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3.4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 月9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关注文山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 月17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办。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待定

地点: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会议室

该项目通过现场开启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该项目因为需要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磋商地点进行现场磋商。

7.2相关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7.5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文山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畴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84号

联系方式:158*****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春艳

电   话:087*****8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长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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