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村小城市风貌提升项目开发运营权招标公告
花园村小城市风貌提升项目开发运营权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花园村小城市风貌提升项目开发运营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园村小城市风貌提升项目开发运营权已由东阳市南马镇花园 村村集体审议通过,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拟对花园村小城市风貌提升项目进 行招标选择开发运营主体,招标人为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运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 2.2.工程概况:花园村小城市风貌提升项目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村貌提升 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景区改造提升工程。涉及水系景观提升工程 广告位设置、天香湾主入口及景观提升等。 2.3.招标范围:由中标人作为运营单位主体负责完成花园村小城市风貌提升 项目工程建设,以及完成项目整体推进过程中的相关工作;负责资金筹措及运营 期内的运营工作(含停车位、广告位、农贸市场摊位、旅游景区运营)等内容。 2.4.计划工期;中标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运营期10年,自项目经竣 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 质量要求:工程项目须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2)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声誉,无重大违约纪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3)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近三年蝉联浙江企业100强,同等条件 下,东阳地区企业享有优先权。 4.投标报名及确认 4.1.凡符合以上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按国家投标相关法规、规定及招标 方的特定条件,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证明文件)前来报名,我方将择优选定投 标单位,并发给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向拟选定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3.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提前与招标人联系。如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人发放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马镇花园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
标签: 风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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