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溪流公园-LOGO、景观廊架、雕塑、景观小品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溪流公园-LOGO、景观廊架、雕塑、景观小品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我司根据工程项目需要拟组织公开比选,并确定中选人。具体比选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景观工程(溪流公园)-LOGO、景观廊架、雕塑、景观小品采购(二次)

二、项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芝山镇

三、比选范围:溪流公园各区域

四、比选内容:LOGO、景观廊架、雕塑、景观小品

五、供货期:

本项目供货期为 90 个日历天,交货时间随工地需求送达,参选人需在比选人指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并卸货至比选人指定地点。比选人有权改变交货日期,参选人需无条件接受。

六、货物质量标准与要求:详见参选须知。

七、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八、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九、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伍万元整(*******.00),具体各项工程量详见参选须知。参选人承诺的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比选公告所述的比选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比选。

2、参选人应满足以下资格审查要求: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2)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按要求提供参选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的相关规定。

(5)参选人须根据比选文件中“比选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7)参选人应至现场踏勘并进行技术交底,按文件要求提供现场踏勘情况确认单。

(8)参选人需根据方案设计,在每个区域至少挑选一个点位方案进行景观小品和LOGO小样模型打样(需为3D打印立体模型,比例由参选人自行考虑),提供的样品模型将作为技术标中实物小样评分内容并封存。

十一、比选保证金:人民币玖万柒仟元整(¥*****.00),具体提交及退还方式详见参选须知。

注:如一次参与比选的参选人二次仍有意愿参选且暂未退还一次比选保证金的,本次无需提交比选保证金。

十二、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参选人于于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2室处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311100900分至202311121700分止(北京时间 )。

3.联系人: 小黄 ,联系方式: 159*****383

十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中予以公告三个日历天。

比选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工程 景观小品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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