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贵州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及《毕节市推进社会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毕节市民政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类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方案》《纳雍县推进社会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纳雍县寨乐镇人民政府拟通过询价的方式采购寨乐镇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寨乐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

(二)采购资金:15万元

(三)资金来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

(四)服务对象:社会救助服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基层治理服务

(五)采购人员数量:2社工+1督导

(六)服务期:一年

二、社会工作机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经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内部管理机构完善,财务制度健全,银行账号独立。

(四)具有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资质(业务范围有开支社会工作服务字样),有专业的社工队伍,机构至少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助力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证书专职人员。

(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能力,近一年来承接的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结论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承接项目或承接项目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2日(8:30至11:30;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寨乐镇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报价地点:寨乐镇政府小会议室

五、社会工作机构报名和报价时提供资料

(一)报名时提供资料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3、社会组织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的截图页面;

4、机构专职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5、机构上一年承接项目的末期评估报告(未承接项目或承接项目未足一年的不提供)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需加盖机构公章。

(二)报价时携带资料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3、社会组织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的截图页面;

4、机构专职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5、机构上一年承接项目的末期评估报告(未承接项目或承接项目未足一年的不提供)

6、实施项目的服务方案;

7、报价表。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带到报价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受理报价。

六、工作要求

请各参与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评选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标准,公平公正进行评选,各相关工作机构提前做好服务方案及报价,按通知要求准时参会。

备注:以上采购社会服务项目须到达三家及三家以上社工机构报名,且资质经询价小组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效。

联系人:杨 军

联系电话:135*****013

寨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标签: 人民政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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