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8期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8期


近期,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其中涉及我县生产经营单位1家,现将安吉言瑾超市销售不合格糖醋大蒜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30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安吉言瑾超市销售的糖醋大蒜进行监督抽检,经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为1.2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以及处罚情况

我局于2023年9月15日向当事人送达检测报告,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该批次不合格糖醋大蒜在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销售食品添加剂残留量超标的糖醋大蒜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有关单据和其他证据材料,态度良好,且货值较小,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符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可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元;2.罚款500元, 罚没款共计504元,上缴国库。

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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