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卷烟装卸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卷烟装卸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卷烟装卸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卷烟装卸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卷烟装、卸、码垛、出入库及其他辅助性业务工作。该项目以郑州市烟草公司的卷烟实际销量为核算基础(单位为万支,1箱为5万支),装卸服务费用按照双方确认的装卸服务工作量每月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服务期限:一年;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6项目预算金额:219.96万元/年(不含税);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及完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报名”、“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报名”(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渠道查询结果【(查询事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2020年08月0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结果(查询对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2020年08月0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响应人须按招标文件中的附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八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须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注:(1)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5)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5.7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内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66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C-1501

监督部门:郑州市烟草专卖局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67号

标签: 卷烟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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