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柘荣县分公司柘荣县分公司砚山洋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场所改造项目公开比选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柘荣县分公司柘荣县分公司砚山洋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场所改造项目公开比选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柘荣县分公司砚山洋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场所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柘荣县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柘荣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10:03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20 |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柘荣县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柘荣县双城镇柳城西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魏先生、 153*****5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阮,131*****020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xls |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柘荣县分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柘荣县分公司砚山洋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场所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柘荣县分公司砚山洋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场所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N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阮
项目联系电话:131*****0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柘荣县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柘荣县双城镇柳城西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先生、 153*****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阮,131*****020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标的 | 招标控制价(元)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保证金 (元) |
1 | 柘荣县分公司砚山洋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场所改造项目 | 柘荣县分公司砚山洋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场所改造,核定改造面积约540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要求。 | 1项 | 1380 |
注:本项目K值=8%,投标人报价下浮率K值须≥8%,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1位(即8.0%、8.1%、8.2%……),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未按要求报价将导致投标人报价无效。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元)×(1-K)。
凡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建设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
4.投标人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依法缴纳社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1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人,请于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 1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直接至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在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购买文件。)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7.3公开比选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11 月 16 日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16 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1号万达广场22幢1梯1504室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响应文件。
本次公开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发布。(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七、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柘荣县分公司
地 址:柘荣县双城镇柳城西路16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法:153*****599
八、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1#楼B区第五层南侧502-1
联系人:小阮
联系方法:131*****020
电子信箱:*********@qq.com
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报名费、投标保证金缴交帐户信息
费用类型 帐户详情 | 报名费、投标保证金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万达支行 |
帐号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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