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林业局委托,对驻马店市林业局采购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11号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期限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10年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注:本项目不分包。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包为单位。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等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其他特定条件:
3.4.1参加磋商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3.4.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售后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
4.1发放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5:00时。
4.2 发放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308室。
4.3联系电话:****-*******
4.4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5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
5.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40000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308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行 号:********1019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6 年1月28日9:3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磋商时间、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16年1月28日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始,参见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229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10.质疑电话:****-******* 187*****166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林业局采购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
一、规划范围
驻马店市域范围(包括城区和下辖全部区市县),总面积约为13670平方
公里。
二、规划目标
通过对重点建设工程的实施,逐步在驻马市域范围内构建起结构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形成景观优美、城乡一体的森林景观格局,建设美丽驻马店,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驻马店建成豫南部的璀璨绿色明珠,成为独具特色、宜居宜业的国家森林城市。
三、服务要求
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开展驻马店市森林资源现状以及城市森林建设现状研究,分析评价驻马店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优劣条件和机遇挑战,提出具有驻马店森林城市特色的建设理念,准确定位、明确目标、合理布局。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措施和投资渠道,能够指导驻马店市未来10年城市森林建设工作,使驻马店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规定标准,能够协助驻马店市预期内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
四、成果要求
1、根据规划内容,完成《河南省驻马店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文本。
2、规划图件
驻马店市区位分析图
驻马店森林资源卫星影像图
驻马店森林资源分布图
驻马店森林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图
驻马店森林城市森林生态工程规划图
驻马店森林城市森林产业工程规划图
驻马店森林城市森林文化工程规划图
3、电子版成果(文本doc/docx格式,规划图件jpg格式)和汇报幻灯片(格式自定)。
五、项目内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为国家森林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技术指导。本《总规》的编制须严格按国家林业局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文件与要求开展,在规划中充分突出驻马店市本地自然、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特色,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建设方案,指导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的开展,要求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配备的技术人员须为林业、园林、生态等专业人员,且项目负责人应至少为高级工程师职称。
八、质量、验收标准:依据《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导则》、《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开展编制。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满足驻马店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需要。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九、时间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初稿,15日内完成征求市直部门、社会意见并修改形成评审稿;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30日内修改,并形成最终正式文本,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十、违约责任:编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所收集、编制的相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支付中标方合同总额的60%,采购人在投标方完成初稿编制后10日内付合同总金额10%, 通过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后,10日内支付中标方合同总额的30 %。
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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