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先导段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工程先导段试验检测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工程先导段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第三次)
发布日期:2016/1/18 浏览次数: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工程先导段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已由漳发改审【2015】138号文批复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由财政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试验检测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现状省道S207(K25+198.936),经加油站、坂头村,终点顺接联十一线龙文段(K28+070)。
2.2 项目的规模
本次招标的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工程先导段,起点位于现状省道S207(K25+198.936),经加油站、坂头村,终点顺接联十一线龙文段(K28+070),全长2.87公里,采用公路一级及市政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路基宽度50米,沥青砼路面,工程总造价约34305万元,其中建安费24002万元(具体数量详见设计图纸)。本次招标不含绿化工程部分,路灯工程只招基础、预埋管部分。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本次招标试验检测服务期:施工阶段试验检测服务期为24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施工准备阶段、备料期的试验检测服务期为预计时间,不计入试验检测服务期。
2.4本项目试验检测服务内容如下:
试验检测合同段 所辖公路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 起讫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规模 试验检测服务内容
国省干线联十一线漳州长泰段公路工程先导段 / K25+198.936~K28+070 2.87
起点位于现状省道S207(K25+198.936),经加油站、坂头村,终点顺接联十一线龙文段(K28+070),全长2.87公里,采用公路一级及市政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路基宽度50米,沥青砼路面,工程总造价约34305万元,其中建安费24002万元(具体数量详见设计图纸)。本次招标不含绿化工程部分,路灯工程只招基础、预埋管部分。
公路工程施工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注:上表所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计量单位CMA计量认证证书(若资格证书属于投标人的一个部门或子公司,也视为有效),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试验检测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中最多只能中1个标。
3.4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服务的中标人不得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5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在正式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2月1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下载及报名。http://www.zzgcjyzx.com。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书面资料,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2月15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6.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 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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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8.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2月14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8.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
8.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柒仟伍佰元整(¥375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帐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帐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9.招标代理费
本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取费标准的40%计取由招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泰县交通发展开发公司、长泰县路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长泰县
联 系 人: 戴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小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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