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疗设备招标公告第1包

康复医疗设备招标公告第1包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康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XLBG-W3005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康复医疗设备1批。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须属于国产商品,含便携式超声波治疗仪、便携式低温冲击镇痛仪、便携式干、扰电治疗仪等7种康复医疗设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人民币63.81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63.81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总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报价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2.报价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备案凭证,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所投产品注册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1110日至11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申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04号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现场获取: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获取提供)等并加盖公章。

2.网上获取:供应商将第(1条所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q.com、咨询电话:028-********181*****328(照片或者扫描件必须清晰准确),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件正文需注明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要求后,并缴纳费用,即视为成功。询价当天须将相应材料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1122100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112210 30 分。

(三)报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04号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112210 30

(二)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04号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不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九、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某部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30-*******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女士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177*****548

邮 箱:*********@qq.com">*********@qq.com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一单元904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83*****025


标签: 医疗设备 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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