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细胞残留计数仪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白细胞残留计数仪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贵公司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白细胞残留计数仪
2.项目编号:2023-JQ56-W5010
3. 最高限价:30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以上类型企业确无法满足要求时,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所属类别官方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nmpa. goy. cn) 查询截图;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每日上午8:00至11:45,下午14:30至17:40 。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 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需包含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相关表述;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需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提供医疗器械所属类别官方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nmpa. goy. cn) 查询截图;多个投标产品时属于不同类别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的所有类别要求的相关材料,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8.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截图。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出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myycaigouke2022@sina.com。
四、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 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石家庄市 。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石家庄市。
联 系 人: 崔助理、刘助理
移动电话:152*****321、186*****080
地 址:石家庄市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罗助理
办公电话:0311-********
移动电话:18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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