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HFSJ-F7002)

1.招标条件

某单位发光字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3-HFSJ-F7002)已由上级机关批准开展,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军队,出资比例为100%。制作安装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制作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某单位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00元

2.3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某单位发光字制作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设计、制作、安装、发布广告等任一能够完成本次发光字制作、安装的组织类型均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函(格式自制),确保安装过程安全。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⑴被军队、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⑵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⑶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⑹在全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或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

⑺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被列入军队或者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5日,每日9:00-11:30及15:00-16:30(北京时间)电话联系招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电子或纸版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持①本项目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截屏打印文档;②经办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格式自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验证后当面返还)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注:以上①~④项材料需交招标人留存,所有材料需均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1430时,开、评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即2023年11月30日1430时,具体地址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957



,北京市,昌平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光字制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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