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冶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023年大冶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公告标题:2023年大冶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湖北公众建设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拟就2023年大冶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冶应急文[2023] 6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大冶市应急管理局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价:壹拾伍万元整(******.00元) 五、最高限价:壹拾伍万元整(******.00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3日起到湖北公众建设有限公司(大冶市观山路34号2栋三单元302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9:00时(8:3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公众建设有限公司(大冶市观山路34号2栋三单元302室)。 九、谈判时间:2023年11月15日9:00时。 谈判地点:湖北公众建设有限公司(大冶市观山路34号2栋三单元302室)。 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公告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陈春风 联系方式:159*****661 地址:大冶市七里界路25号0815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公众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春华 联系方式:133*****966 地址:大冶市观山路34号2栋三单元302室 湖北公众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
标签: 防汛抗旱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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