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尚村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批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肃宁县尚村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批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尚村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批工程施工设计总承包(EPC)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宁县尚村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3]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肃宁县尚村镇镇区。 规模:拟对尚村镇镇区进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排水管道600m、通信管线*****m、新增划线停车位631个,翠微路、秀景路、紫云路、芙蓉路、裘皮金街便道及墙面维修,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进行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程施工等,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进行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程施工等,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和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牵头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新成立公司提供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4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特别说明: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 2、本项目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工程或道路工程)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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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下载招标文件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0 11:00至2023-11-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肃宁县武垣西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崔克佳 | 联系人: | 韩工 |
电话: | 电话: | 03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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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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