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阡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五标段)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阡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201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贵州省财政厅以黔财农发[2015]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阡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阡县本庄镇、龙井乡、第三标段(本庄镇瓮堡村)、第五标段(本庄镇黎坪村及乐桥村)。
2.2工程规模:第三标段
*******.79元(本庄镇瓮堡村),
第五标段
*******.29元(本庄镇黎坪村及乐桥村)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标段名称:第三标段、第五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公路改造或新建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累计里程在20公里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18日至2016年0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时00 分至16 时30 分(北京时间,同下),在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是本单位的在册职工(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上述资料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阡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阡县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富水北路42号23楼附2号
邮编: 554300 邮编: 554300
联系人:晏正学联系人:全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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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2020年02月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