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头灶镇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东头灶镇小学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东台市头灶镇小学食堂大宗物资

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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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根据东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后勤服务招标管理的通知》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拟对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实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东台市头灶镇小学

二、采购方式

公开竞标

三、招标项目及要求

1.招标项目:水果类(以蜜桔为主)

2.要求:报名满三家方可投标,不足三家学校再次公告,如再不足三家,报请市局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招标单位。

四、供货服务期

合同供货服务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30日。

提示:

1.如若中标供应商单方毁约,则顺延至第二下浮率的供应商继续供货,以此类推。

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如果在阳光食堂平台出现三次以上高价报警,则停止供应。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能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2.参加投标单位须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货商户。投标单位须拥有稳定可靠的经营场所和优质的大宗食品的供应货源,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投标单位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

4.投标单位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等。在配送过程中须无条件更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品。具体配送数量由学校根据营养菜谱进行每周公布。

5.供货商提供的水果必须符合卫生质量标准。所供的水果必须向学校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原件供查。

6.水果应按照学校实际情况按需配送。

7.确保水果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招标流程

1.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2日16时

公告形式:东台市头灶镇小学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

2.报名参加投标,应于11月12日下午4:00前向学校报名登记,并递交投标人资质材料备查(文件袋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超过时间期限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王校长 138*****605

王老师 150*****138

七、所需材料

竞标前要求提供报标包、各类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至东台市头灶镇小学总务处(综合楼2楼)进行资格预审,原件审验后退回。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食品流通许可证;

3.经营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食品加工或配送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料。

八、招标时间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8:30

2.地点:东台市头灶镇小学综合楼2楼接待室

九、评标办法及中标方式

1.中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下浮率高者中标法(对照市场价进行下浮)。

2.参加评标人员由学校校长室、总务处、工会和教师代表组成,现场从参会人员中聘请两名监督员,监督开标过程。

3.中标单位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500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服务合同。

东台市头灶镇小学

2023年11月10日

标签: 食堂大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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