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坝乡勿一族坝至勿一族村通村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拱坝乡勿一族坝至勿一族村通村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舟曲县拱坝乡勿一族坝至勿一族村通村公路施工项目已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以州交建管[2016]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舟曲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县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舟曲县拱坝乡勿一族坝至勿一族村通村公路工程全长9Km。路基工程:路基土方主线37857m3,支线11753m3;M7.5浆砌片石梯型边沟主线1178.1m3/2310m,支线239.7m3/470m;C20混凝土矩形边沟主线142.8m3/1020m,支线53.2m3/380m;钢筋砼盖板涵主线28.2m/6道,支线19.7m/4道。路面工程: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25162m2,支线11297m2;16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主线29250m2,支线13145m2;15cm天然砂砾垫层主线39075m2,支线17580m2。各类标志牌46块,里程碑10块,错车道主线13处,支线6处。
2.2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2.3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格,参加过至少两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并担任项目经理,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和主管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公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投标且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月 19 日至2016年1月 2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担任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进甘备案证(外省企业)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主要人员在公司的工资表或养老保险的证明。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有效的检察院告知函原件一份。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曲县交通局
联系人:杨学忠
地 址:舟曲县政府统办楼2楼
联系电话:138*****13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武兆俊
联系电话:0931-*******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与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由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6.3担保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招标人(代理公司)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开户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营业部
行 号:********0604
联系电话:0941-*******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担保(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受)。
7、监督单位及电话:
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建管科
电话:********23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2016年1月18日
标签: 公路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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