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场飞行区零星维修项目公告
郑州机场飞行区零星维修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郑州机场飞行区零星维修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飞行区零星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JCXM2023-048
2.3项目预算价: 21.85 万元(不含税)。供应商不含税总报价及各分项不含税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2.4项目概况:
2.4.1飞行区内配电箱防撞柱合页、销子维修
飞行区内机位牌、配电箱防撞柱184个,每个防撞柱上设有四扇可供开启的门,通过合页、销子与防撞柱固定。目前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门合页、销子已经脱落或是损坏,掉落在机坪上将形成FOD,且不利于维修人员快速对配电柜进行维修。目前已进行临时处理,需对飞行区内损坏严重的95个配电柜合页、销子进行维修更换。
2.4.2飞行区构建筑物障碍灯维修更换
根据MH/T********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航空障碍灯分低光强航空障碍灯、中光强航空障碍灯和高光强航空障碍灯三大类。本场构建筑物高出周围地面均在45米以下,应选择A型或B型低光强障碍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民航局最新的文件要求,航空障碍灯作为特种设备,其必须有中国民航局机场司指定的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方才有效。
根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21)第12.2物体的标志和(或)灯光标示“在需要标识(的物体)的每一层高度层安装的低光强、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的数量和布置应能在每一个方位角将该物体表明出来。当一个灯被该物体的另一部分或另一物体遮挡时,无论遮蔽方向如何,均应在遮挡灯光的相邻物体或其一部分上增设障碍灯以保持应标明物体的基本轮廓”相关要求,部分构(建)筑物需要增加。飞行区内新增及更换的障碍灯共计需85个,具体位置及数量详见下表。
飞行区内需新增及更换障碍灯位置及数量
序号 | 位置 | 数量 |
1 | 南、北飞行区10个导航台 | 40(新增20个,更换20个) |
2 | 4部航向天线 | 8(更换) |
3 | 4部下滑天线 | 4(更换) |
4 | 4部DME天线 | 4(更换) |
5 | 2部NDB天线 | 4(更换) |
6 | 1部远场监控天线 | 1(新增) |
7 | 8部近场监控天线 | 8(更换) |
8 | 3部指点标提天线 | 3(新增) |
9 | 三号灯光站 | 1(更换) |
10 | 机坪塔台 | 2(更换) |
11 | 一号消防站 | 3(更换) |
12 | 二号消防站 | 1(更换) |
13 | 三号消防站(一号道口) | 6(更换) |
总计 | 85 |
2.4.3机坪塔台二楼指挥室外平台遮雨棚维修维护
机坪塔台二楼指挥室外平台遮雨棚年久失修,无法提供遮雨作用,雨势过大时雨水会通过平台外开门进入指挥室,不利于指挥室内精密仪器安全运行。同时遮雨棚柱子存在生锈、脱焊情况。平台外开门为安全逃生门,外平台距离地面约17m高,一旦发生险情,人员误扶遮雨棚柱子,极大可能产生安全事故。需对机坪塔台二楼指挥室外平台约10㎡遮雨棚进行更换,对支撑柱脱焊处进行重新焊接。
2.4.4围场路新增反光标志牌
为确保飞行区内行车安全,需在部分围界转弯处或行车视线受限处增设安全提醒标志牌10个。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
2.4.5飞行区进近带大门和围界网片维护
拟对南飞行区6组进近带大门及30L方向社会道路以东进近带围界网片进行除锈、刷漆作业。
2.5项目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3.3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查询个人时提供主页个人信用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自行查询截图,如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者缺项漏项,以采购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相互隶属、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谈判,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3.5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5日16:00点(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进行注册报名。(http://bidding.zzairport.com/)。
4.2报名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免费下载谈判文件。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IP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14:00点(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5.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谈判地点和时间
6.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29会议室(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6.2谈判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00点(北京时间)。
7.发布谈判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9.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系电话:0371-********/132*****490
邮 箱:ZZJC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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