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集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北村中心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1、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的胡集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北村中心路)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沭阳县胡集镇境内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 期: 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 格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6) 本工程预算价为33.04万元,发包价为28.8万元,开标现场以此价格摇号确定中标人。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企业。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以上,本人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4、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量完成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审计决算后再拨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15%,预留5%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拨付。
注: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17时 00 分;
(2)发售地点: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yztb.com);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200.00元。
(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6、友情提醒:①投标报名方式:网上CA企业库申报注册会员报名。
会员入库审核
****-********。
②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报名前,请自行勘察现场。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 1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8、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600元),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在开标前,提供银行回单经财务室确认过的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故(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参加开标会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附: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①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
****************2666
汇款行号:
********0038
②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
账 号:
****************001180
汇款行号:
********0018
联系电话: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 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
****-********9、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细则:招标人代表公开依次随机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0、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沭阳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卫 联系电话:
158*****2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钟吾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三匹马建行三楼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
151*****857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学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