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服务大厅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简易招标)
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服务大厅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简易招标)
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服务大厅维修改造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射政发[2012]53号文件规定实行简易招标,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服务大厅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射阳县合德镇晨光路35号(原凯华大酒店)。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部分,装潢改造部分和水电改造部分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四)合同价:97.8万元。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2月。
(八)工期:60天。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标段划分:该项工程为一个标段。
(十一)招标计价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 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手工程。
(五)拟定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少于3人,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六)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五、工程付款办法:7:2:1模式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中标价的70%工程款;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中标价的20%工程款;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结清剩余工程款。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1.8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七、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八、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一)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后审。
(二)按招标文件规定,对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
(三)所有通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审查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九、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三)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五)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0日。
招标人: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晨光路2号
联系人:李德
联系电话:135*****7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人民东路与海都路交界处(邮政枢纽中心南侧)
联系人:李凯华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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