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医医院转运ECMO体外膜肺氧合二次招标公告
安康市中医医院转运ECMO体外膜肺氧合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医医院转运ECMO(体外膜肺氧合)(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BH2023-SAK-029
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转运ECMO(体外膜肺氧合)(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安康市中医医院转运ECMO(体外膜肺氧合)(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转运ECMO(体外膜肺氧合) | *******.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0日00:00:00至2026年12月29日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所投产品是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
(7)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 号); (15)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2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11月13日08:00至2023年11月17日18:00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人民币)
注:请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责任自负。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3-12-05 09:00:00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投标,不见面开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
联系人:邹林
联系电话:091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欣
电 话:0915-*******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金州城北二区16号楼9单元101室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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