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筹集及分配方案
钟山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筹集及分配方案
为确保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筹集到位,投入总体稳定,合理分配下达,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规模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原则,2023年区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066万元(2022年投入9065万元)。
二、资金筹集和支付方式
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以区级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为主,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规定,由部门编列项目及资金预算,编制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通过评审后,纳入2023年区级预算。部门预算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三、资金分配
2023年计划投入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066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方面23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方面5975万元,城乡教育支持方面580万元,农村民生保障方面2281万元。
综上,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066万元,分配如下:钟山区农业农村局50万元,钟山区气象局180万元,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645万元,钟山区教育局664万元,钟山区民政局993万元,钟山区卫生健康局1176万元,钟山区自然资源局125万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员会233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及使用。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必须规范管理,精准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及资金审核把关,不得用于其他领域。
二是强化资金作用及效率发挥。各涉及单位及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资金作用及效率有效发挥。
三是严格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必须将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到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做到绩效目标编制合理合规,绩效目标完成及评价,及时、高效、精准。
附件:钟山区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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