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78镇康至腾冲公路盈江弄璋至腾冲猴桥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G678镇康至腾冲公路盈江弄璋至腾冲猴桥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G678镇康至腾冲公路盈江弄璋至腾冲猴桥段新建工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G678镇康至腾冲公路盈江弄璋至腾冲猴桥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腾冲猴桥至盈江弄璋沿边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德政复〔2020〕37号)开展,项目监督单位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并已落实,比选人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G678镇康至腾冲公路盈江弄璋至腾冲猴桥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的咨询服务单位进行比选。
2.1项目概况:项目路线起于盈江县弄璋镇南多村附近与G556相衔接,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途经太平镇、凯邦亚湖景区、铜壁关乡、昔马镇、勐弄乡、卡场镇、苏典乡、支那乡,止于腾冲市猴桥镇,接省道S317,路线全长189.307公里(德宏境内段长约180公里),设置二级公路连接线17.38公里/2条(其中卡场连接线3.63公里,支那连接线13.75公里)。
2.2标段划分:本项咨询服务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服务内容: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完成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组件工作。包括用地分类面积表、权属汇总表,位置示意图、平面布置图、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示意图及其他有关材料。按审批权限取得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发包人要求办理的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具备工作开展条件(取得节约集约审核意见)之日起60日内提交送审稿,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门直至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规范、科学、合理的组件报告,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6 项目估算投资:63.5亿元人民币。
2.7 服务地点:德宏州境内。
3.1资质要求:(1)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代理资质或不动产登记代理资质。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至少完成过 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
3.3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近三年(2020年10月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选址意见书报批代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比选资料判均无效。
3.6比选申请人没有被限制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3.7本咨询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4.1电子报名:请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3日15时0分前把报名资料(格式自拟)发送至指定邮箱(dhzjtysj_ghk@163.com),达到比选申请人资格后,比选人直接向比选申请人发送比选资料。
5.1比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5时0分。
现场拆封:在比选资料所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到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指定的比选现场递交比选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拆封。
5.2比选时间同比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比选地点为: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
本次比选公告在德宏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局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芒市勐焕路1号
联系人:张生威
电话:0692-*******
特别说明:2022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公路网规划》,德宏州新增国道—G678镇康至腾冲公路。经研究,腾冲猴桥至盈江弄璋沿边公路更名为“G678镇康至腾冲公路盈江弄璋至腾冲猴桥段新建工程”与省交通运输厅上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中期调整名称保持一致。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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