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岛西北侧基底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梅花岛西北侧基底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梅花岛西北侧基底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花岛西北侧基底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梅花岛西北侧基底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滨审投资审字[2022]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和统筹区本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梅花岛西北侧基底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2、建设地点:衡水湖梅花岛西北侧区域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衡水市衡水湖梅花岛西北侧区域开展以下基底生态修复工程:(1)生态清淤工程及淤泥处置工程:生态清淤工程为泥水混合物*****m3,淤泥处置工程为处理泥水混合物*****m3。(2)挺水植物工程:芦苇种植面积*****㎡(3)投放河蚌2.4万斤。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计划工期:2024年5月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13 00:00至2023-11-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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