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长安新区(上沙、厦岗段)堆土权转让(拍卖)项目

【长安】长安新区(上沙、厦岗段)堆土权转让(拍卖)项目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1月14日8时30分至2016年1月22日9时0分。
招标编号:CAZWQC********
建设单位:东莞市煦安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东莞市煦安投资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长安新区(上沙、厦岗段)堆土权转让(拍卖)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新区上沙、厦岗南区地段
投资金额:0.00元
工程规模:本标的物可填土总面积约为1800亩鱼塘,填土标高上限为5.0米(珠基,下同,即比附近厦岗上沙段的原旧海堤路的路面约高1米),由于拍卖的填土区域淤泥较深,经初步勘测:填土可达5米、每亩可堆填土方约3330立方米、合共可填沙石、余泥及建筑余泥约600万立方米(此可堆填土量为项目人预估量,项目人对此预估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实际可堆填土量由竞价人自行考虑。)。但实际可堆土量经项目人批准的区域及标高范围内的可堆土量按每亩综合单价包干,且包括以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①复绿面积约1800亩;②改挖排水渠道约600米,改挖排水渠道工程量约30000立方米,其中排水渠底标高为-0.8(珠基,下同)、底宽5米,渠道顶面标高2.0米,排水渠面宽8米,渠道深2.8米,排水渠边坡1:3.5,排水渠底坡降1:2000。
发包范围:标的物范围:长安新区(上沙、厦岗段)堆土权转让(拍卖)项目,按图纸所含内容,包括:1、填土工程(含场地清理、清除杂物、回填土石方及建筑余泥、平整压实等);2、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①复绿种植工程(采取分段(或以单个鱼塘为单位)方式进行边填土边验收边复绿,台湾甜象草苗可由中标方自行采购,也可由项目人协助中标方提供象草苗采购的地点或信息;②改挖排水渠道工程,其排水渠道详见标的物规模;③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复绿种植工程与改挖排水渠道工程等)所有的工程量及其费用以打包形式与填土工程(堆填土权)一同拍卖,即由中标方(乙方,下同)负责出资完成复绿种植工程与改挖排水渠道工程,且种植象草苗的养护期不少于三个月,改挖排水渠道工程维护期不少于6个月或至项目人(甲方,下同)验收合格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2月20日0时0分至2017年2月13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者(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者(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者(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及《关于过渡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包工程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建市[2015]52号),本次招标要求竞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1、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投标方式:未知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1月22日9时0分,4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6年1月22日9时0分
投标会地点:4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月14日8时30分至2016年1月22日9时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拍卖会时间前登陆东莞市拍卖行(网址:www.dg-paimai.cn)、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及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www.szjs.gov.cn/jsjy/)下载拍卖公告和附件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煦安投资有限公司
其它情况说明:一、受东莞市煦安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拍卖行于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四投标室公开拍卖:东莞市长安新区(上沙、厦岗段)堆土权转让项目。
二、竞买人竞投资格: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2、壹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6、本次拍卖要求竞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7、企业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或对于尚未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或在企业信用档案登记资质(核准范围)中资质不符合本次招标的竞价人资质条件要求的企业:须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详见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办事指南,办事窗口电话(资料递交):****-********。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9、提供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10、竞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本市、外市竞价企业参加竞标会,实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指模签到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签到。
三、踏勘时间:2016年1月18、19日。踏勘项目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8*****726
四、有意竞价者请于2016年1月21日17时前将保证金1500万元汇入东莞市煦安投资有限公司账户(收款人名称:东莞市煦安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长安支行、帐号:***************),汇款必须以公司账户汇出并以到账单据为准,逾期或错漏的视为无效竞价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柜台转账方式交纳(勿以现金及网银汇款);2、拍卖会后保证金按项目人规定退回到原付款账号,退款手续费由付款人负担并扣取;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价人为同一人;4、付款人于2016年1月21日17时前凭汇款单据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在委托人(项目人)财务处开具保证金收据,项目人电话:139*****177(陈生)。
五、请意向竞价人于2016年1月22日9时携带:1、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①承诺书原件、②无串通竞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原件、③保证金收据原件、④到会人身份证原件、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⑦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⑨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建安B”证复印件、⑩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仅限未办理诚信手册登记企业)进入拍卖会现场签到,每个竞价人进入会场人数不得超过3人。加盖竞价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所有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竞价人公司法人公章,并在拍卖前1小时到拍卖现场办理审核登记。
六、联系电话:(0769)22413318、138*****779(方生)。
七、其它内容详见《长安新区(上沙、厦岗段)堆土权转让(拍卖)项目情况说明》、《长安新区(上沙、厦岗段)堆土权转让(拍卖)项目补充说明》、《拍卖程序表》、《竞买规则》及附件内容。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接受具备信用手册企业和交易中心建档企业。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拍卖公告 竞买规则 (附件1至5:情况说明 补充说明 合同书格式 附件与格式 图纸.rar 2016-01-14 16:53:3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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