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时间 1.按甲方通知电话为准质量 1.本合同项下商品、附属品及配件的质量执行合格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该商品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安全文明施工 1.材料按照项目部指定地点整齐码放。 1.商品应包装牢固,乙方应按商品的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在正常运输情况下运抵目的地时完好无损,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车辆要按要求为车辆及司机办理保险手续,乙方车辆及人员在工地内、外发生安全或交通事故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技术 3.乙方交货时必须提供商品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其他要求 1.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纳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1.乙方必须于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所有货物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不能全额提供指定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