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关于“与法同行·宪上有约”网上直播普法活动询价的公告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与法同行·宪上有约”网上直播普法活动询价的公告
海南省司法厅将于近期举办“与法同行·宪上有约”网上直播普法活动。根据活动安排,需要开展询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公司)报名参与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项目地点
1.“与法同行·宪上有约”宪法宣讲直播地点:三亚市海棠区法治文化传播中心
2.“与法同行·宪上有约”宪法进免税城普法活动地点:三亚国际免税城
三、项目总投资
本次活动预算金额*****元,报价不能超过本次预算金额,如超过预算,报价无效。
四、服务工期
用户通知制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服务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 提供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服务商其他要求
1. 具备设计制作能力,自行设计制作,不得抄袭。
2. 报价总额要包含以下费用:
(1)策划、执行、设计制作校对费用;
(2)省内送达及搭建运输费用;
(3)开发票所产生的税费。
注:所有的费用我厅只按照报价总额付款,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如因制作出现文字、版面、编辑等问题,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参与询价人自行承担,我厅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支付制作款。
七、报送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前截止,逾期不候。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省司法厅915室。
3.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4.报价方式:提供纸质件(加盖公章)报送至上述地址。
5.报送材料要求: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报送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2)及公告文件中“服务商资质要求、资料内容要求和服务商其他要求”的内容材料(提供所有材料需密封封装,外观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海南省司法厅
2023年11月10日
标签: 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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