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15年40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网上公开信息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15年40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网上公开信息表

时间:2015/6/30 10:00:24   分类:通知公告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

公立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15年40万吨产能建设工程

地理位置

第十采油厂地处甘肃省华池县境内

项目简介

第十采油厂2015年40万吨产能建设工程共部署产能40.0×104t/a。拟新建钻井216口,其中采油井129口,注水井87口。主要油区为华庆长6、华庆长8、华庆侏罗系以上滚动及元东区。2015年拟新建联合站1座(庆四联)、增压点7座(陈6增、陈8增、午8增、午9增、午10增、午11增、午12增)、注水站2座(庆十一注水站、庆十二注水站)及前线生产保障点3座,主要井区包括白452井区、白465井区、白257井区。

现场调查

引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超低渗透油藏第四项目部2012年产能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LXPgs-2014-006)现场调查相关资料。

检测

采样

人员

时间

建设单位陪同人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类比调查结果

本项目需重点防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硫化氢、苯、石油伴生气(甲烷、非甲烷总烃等)、噪声、室外生产环境高温与低温等。

类比调查结果:

类比对象噪声作业场所部分设备(输油泵、加热炉旁、注水泵、喂水泵、注水泵房高压配水区、水处理间加压泵、加热炉外输泵等)噪声强度超过85dB(A);检测的5个接触噪声工种8小时等效声级全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所检测的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对本项目的通风排毒、检测报警器、隔声降噪、高温防护设施等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及施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急性职业中毒的预防及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建设单位在落实设计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及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各项建议的前提下,预期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书》。《预评价报告书》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并经专家组组长复核后,按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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