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3-119号
2.项目名称: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万元
5.最高限价:42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每个项目项目材料齐全后60天提交成果取得批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1投标告知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林地可研报告的编制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9:00-11: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上写上手机号码和邮箱号)扫描件发送至*********@qq.com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为(*********@qq.com范玲玲),联系电话136*****037,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4.接收人:范工136*****037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扬州市吉安路1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136*****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136*****0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2023-119号
2.项目名称:丰尚、沈院河、吉安南路河等八个项目林地占用手续办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2万元
5.最高限价:42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投标无效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服务期限:每个项目项目材料齐全后60天提交成果取得批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1投标告知书(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有林地可研报告的编制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9:00-11: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上写上手机号码和邮箱号)扫描件发送至*********@qq.com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300元,支付宝收款账号为(*********@qq.com范玲玲),联系电话136*****037,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4.接收人:范工136*****037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扬州高新区管委会(吉安路148号)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一式三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8、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扬州市吉安路1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汇锦花苑南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方式:136*****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话:136*****037
标签: 河、吉安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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