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863岚下乡岚面至洋墩乡下黄段提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县道X863岚下乡岚面至洋墩乡下黄段提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县道X863岚下乡岚面至洋墩乡下黄段提级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 X863岚下乡岚面至洋墩乡下黄段提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顺发改审批【202313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平市顺昌县岚下乡岚面至洋墩乡下黄段。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K0 000位于岚下乡岚面村,路线终点K14 985.870,顺接武沙高速洋墩互通及接线工程路马头段K2 220.383,路线全长14.*****公里,实际建设里程14.*****公里(扣除先行建设的新源段800米)。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路基标准宽度8.5米,双向两车道布置,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桥梁75.5米/3座;无隧道工程,桥隧占路线总长的0.366%,设涵洞共43道;全线共设平交叉口17处。项目总投资*****.19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747万元。

2.3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22个月,其中勘察设计阶段不超过7个月,施工工期17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2.4招标范围:

县道X863岚下乡岚面至洋墩乡下黄段提级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水保、环保、绿化、景观、交通工程、安全防护、标志标线、主要挡墙、支护构造物、电气设施、照明设施等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等;配合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批、核准或备案;以及相关后续服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改造过程中沿线景观工程恢复等后续设计服务)。

施工工作范围包括:①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及合同文件,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及安装;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以上承包范围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5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成果文件能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要求,并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交(竣)工验收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办法》、《福建省普通国省道移交和接养工作细则(试行)》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

(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为公路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业绩要求: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仅限于负责勘察设计的一方与负责施工一方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勘察设计工作的单位承担,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重要提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端提供无记名免费下载word版招标文件,如果想投标还需在规定的获取文件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2 1 0900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兴顺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城南东路123号顺昌县交通大厦三楼

电话:0599-*******

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

电话:0591-********181*****759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招标文件.doc
电子印章授权书.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施工 改造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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