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冀0928破1号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冀0928破1号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河北省吴桥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6日裁定受理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并指定管理人。目前吴桥县人民法院已经批准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营业,因企业自身资金无法及时回收,复工续建工作需要资金支持。为保障工程复工续建的有序进行以及资产公开、公平、公证地高效处置,管理人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现将相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7U4AQ4Q,注册资金:人民币一千万元整,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月中。注册地:吴桥县桑园镇泰山道西侧翰林新苑8-1-8。公司的经营范围:取得资质许可后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经营情况: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为公园华府小区2、4及6号楼,项目位于泰山道东侧、淮河路南侧。目前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企业不能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的施工停止,企业的经营活动基本停滞。

3、企业破产原因及目前状况:由于近些年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环境的复杂再加上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经过债权人申请,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二、项目概况

“公园华府”项目位于泰山道东侧、淮河路南侧,由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商品房3栋(2号、4号、6号楼),处于在建状态,计划2019年5月31日全部竣工。2号、4号、6号楼于2018年7月4日取得预售许可证。“公园华府”2号楼住宅136套*****.7 m,商业13套1703.69 ㎡,车储共计72套806.45 ㎡。2号楼为回迁安置楼,截至目前未网签。“公园华府”4号楼住宅142套*****.4㎡2,商业14套1830.69 ㎡,车储共计76 套,976.18㎡。截至目前4号楼已网签住宅 103 套,商业7套;剩余39套未网签(其中37套被法院查封,其余两套均已售出房款未交齐暂时未网签);商业已网签7 套,剩余7套为拆迁预留。“公园华府”6号楼住宅70套8811.57㎡ ,商业6套580.06 ㎡,车储共计 39套,603.02㎡ 。6号楼住宅已网签45套,未网签25 套,商业已网签1套,未网签5套。

三、投资人工作内容及范围

作为重整投资人参加本案的破产重整程序。主要工作包括制定重整方案、清偿方案,为保障工程续建,提供资金给项目续建使用等。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投资均用于“公园华府”项目建设施工。

四、报名要求

中国境内法人或自然人均可报名,合法金融机构优先。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报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材料,签署并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各类文件,缴纳保证金。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放弃投资。

五、报名须知

1、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战略投资人主体资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战略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等必要资格文件;

(2)良好商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3)初步投资方案,写明拟投资金额等(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战略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投资计划书提交一式三份,自然人签字按手印,法人加盖机构公章。

(4)战略投资人同意对知悉的企业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载明战略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6)战略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7)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1)交纳尽调保证金。战略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投资计划书的同时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限不计利息。

(2)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沧州分行

账号:101*****0098(请在填写银行单据时,注明投资人单位全称及“保证金”字样)

3、保密义务

参选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

4、组织评选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的战略投资人进行评选,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最终确定投资人。如报名的战略投资人仅有一家的,不再组织评选,直接确定为本案投资人。

5、尽职调查

经评选后,确定的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并经管理人确认审核之后,管理人安排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调查费用由战略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时间不得超过15天,管理人向战略投资人披露的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息仅限于参与重整投资使用。

6、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

战略投资人在尽调后根据尽调情况可与管理人就相关事项进行磋商,战略投资人最终应于2023年12月30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拟投入资金、资金来源、债权分类计划、债权调整计划、企业经营方案、维稳方案、有利于企业重整的其他方案等。战略投资人在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应同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此前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可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的竞选资格。

7、签约

《重整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通过后,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

六、保证金的退还与变更

1、尽调保证金:

(1)投资人在支付尽调保证金之后,尽调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于收到通知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投资人在尽调之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成功或重整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投资保证金

(1)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后,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或未被选定为本案中选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战略投资人被选定重整投资人后单方面要求退出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投资协议书》《重整计划》履行其主要义务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管理人经核实,战略投资人在报名文件中如提交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或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七、评选方式

1、选定范围: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人。

2、管理人采用综合评审的方法进行选定。根据报价,从投资额最大的投资战略人中确定。

3、评选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下午3:30。

4、遴选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1606会议室。

八、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送或邮寄。

2、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十六层1621。

3、联系人信息:高真真,联系电话:131*****281

4、起止时间:公布之日至2023年11月17日17:00。

九、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发布及解释。

2、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战略投资人,本次招募战略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的监督,为使战略投资人了解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战略投资人平等使用,具有相同效力。

3、战略投资人可参考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只作为战略投资人参考资料使用。

5、如本次招募无人报名或者中选投资人退出,管理人将重新发布招募公告重新招募投资人。

吴桥顺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月10日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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