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关于东侨中学林则徐禁毒宣教室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关于东侨中学林则徐禁毒宣教室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侨中学林则徐禁毒宣教室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行政区域 东侨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18: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张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市场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 059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张/0593-*******
附件:
附件1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东侨中学林则徐禁毒宣教室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TCG2023-040

项目名称:东侨中学林则徐禁毒宣教室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6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东侨中学林则徐禁毒宣教室设备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1.00

******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中所附品目清单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中所附品目清单执行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型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1).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按《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我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名: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及《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NDhaitong88@163.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张0593-*******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银行账户信息(缴纳保证金、招标代理费、报名费专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银行账号:350*****61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市场路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3-*******

 
,宁德市,蕉城区,新疆,宁德,0593-,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提升 教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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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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