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路养护统计与电子地图软件网络版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公路养护统计与电子地图软件网络版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公路养护统计与电子地图软件(网络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2023-129
项目名称:新疆公路养护统计与电子地图软件(网络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新疆公路养护统计与电子地图软件(网络版):******.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新疆公路养护统计与电子地图软件(网络版)1******.00新疆公路养护统计与电子地图软件(网络版)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需要样品展示: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需注册后登录下载),“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新疆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非电子投标,免费直接下载),网址依次分别为: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https://ggzy.xinjiang.gov.cn/,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看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s://ggzy.xinji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njiang.gov.cn/)、“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使用实体CA或移动数字证书)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参与电子投标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5.参与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项目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6.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以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招标文件界面), 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通过交易系统下载打印的中标通知书与现场开具的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0 9921 3032。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52号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马丽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91-*******

标签: 公路养护 电子地图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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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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