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洮南22.1MW分散式风电乡村振兴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林洮南22.1MW分散式风电乡村振兴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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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吉林洮南 22.1MW 分散式风电乡村振兴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361049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 招标条件
本吉林洮南 22.1MW 分散式风电乡村振兴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电洮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1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共 1 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共 1 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在 3 年以
上,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 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提供 2020 2021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等内容)。
4 投标人 2020 年至今具有同类风电 EPC 总承包工程经验(提供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 2020 年至今至少在 1 个同类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资格证书 安全 B 本
业绩合同,其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开标前 10 日内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7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开标前 10 日
内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8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安全 质量保证体系,拥有权威机关颁发的 ISO 系列的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汇款后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华纳风格酒店(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 1733 号)15 层,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
指示牌,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华纳风格酒店(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 1733 号)15 层,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
指示牌
七 其他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洮南市西北部那金镇,距那金镇东南方向约 8km 处,场区中心位置距离洮南市约
66 公里,距离白城市约 50 公里。场区内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 122 14 0.91 ,北纬 45
47 0.46 。
项目规划容量为 22.1MW(远期规划容量 48MW),工程安装 4 台上海电气 EW5.6N-202 机组
(其中一台机组限容至 5.3MW),轮毂高度 160m,塔筒为混塔,总装机容量 22.1MW,核准容
量 22.1MW。场址内地表有一般耕地 基本农田 草地及少量林地,地势起伏不大,为平原
丘陵地貌。东侧 15 公里处为 G12 国道,可通过 X1152 县道到达风电场址。地理位置得天独
厚,交通十分便利。项目配套建设一座 66kV 升压站。
2. 招标范围
吉林洮南 22.1MW 分散式风电乡村振兴项目(风电场总容量 22.1MW,新建一座 66kV 升压站)EPC
工程总承包,包含整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手续办理,项目所有采购及建安 调试 检测 试验
竣工验收 移交以及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等。投标人负责协调 征地 电网并网规定的
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验收并取得正式批复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勘察设计,包括微观选址 地勘 测量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绘制。
2.2 设备及材料:风电场(含风机 塔筒等) 集电线路 升压站 送出线路(如需)所有
设备及材料(含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仪器仪表等)采购 检测 检验 调试 试验 催交
运输 保险 接车 卸车 二次倒运 开箱验收 仓储保管等。提供现场培训服务 参加设
计联络 协调会,与其他相关方及招标人的配合工作,提供相关资料。所有设备材料需满足
接入系统评审意见和电网相关规范要求。
2.3 建安工程
2.3.1 负责五通一平,并办理改造 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负责风电场
投入使用时的网络宽带通讯使用。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均需按照永临结合的方式,保证风电
场投产后的永久供电及供水。
2.3.2 道路及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道路工程与场外道路改造及清障(包括但不限于
场外现有道路及需新建的道路,保障大件顺利通行,直至项目竣工验收),满足吊装要求的
风机安装平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满足施工所需的渣土方回填 道路防护 涵管埋设
便桥施工及道路施工 风机机位回填前的排水 淤泥清运,施工完毕后的弃土处理(运至政
府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复耕 复绿及恢复工作等。
2.3.3 风电场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风机基础工程(含二次灌浆) 箱
变基础工程 风机及塔筒安装工程(包括混塔钢索张拉,高强螺栓强度 预紧力等检验 检
测。吊装作业面需保证满足吊装要求,整机设备积压超过 3 台,一周内增加新的作业面)
箱变基础及安装调试工程,全场接地工程
2.3.4 集电线路工程:集电线路建筑 安装 调试,电缆工程,光缆工程,全场接地工程
2.3.5 升压站(含所有设备 启备变)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消防 安防工程,给排水工
程(升压站给水水质应检测合格,符合饮用水标准,如给水不能满足饮用要求时,增加水处
理设施) 升压站全套电气系统的单体 分系统 整套启动试验 调试 联调 试运行 消
缺 竣工验收。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电能质量测试 风电场有功功率控制能力
测试 风电场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 风电场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 风电场惯量响
应和一次调频测试/评价 风电场电气仿真模型评价 风电场故障能力仿真评价 风电场电
压 频率适应能力评价等所有涉及的试验。并且需满足电网相关要求)。
2.4 风机基础第三方检测机构试验(含防雷接地检测 风机基础建设期及建设期后一年的沉
降观测)。
2.5 设备未投运交付之前,风场所有设备 材料的看护(防盗 防破坏)均由投标人负责。
2.6 负责对招标人风电场运行维护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联合试运转
等生产准备事宜。
2.7 负责工程涉及的跨越或穿越高速 铁路 架空线路 地面附着物 建(构)筑物等的工
程 协调 行政手续办理事宜,并承担费用。
2.8 投标人为招标人及监理提供临时的住宿和现场办公场所及用水 用电,并提供必要的设
施保洁服务。投标人应当对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
人履行管理 协调 配合 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中。投标人的各项工作和生活设备及设施,应事先提交书面说明或必要的图纸给招标
人和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准。至合同终止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撤出工地后,上述各项设备和设
施均由投标人自行收回和拆除。以上条件和服务被认为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2.9 投标人负责定值计算及报告,二次安防及报告,等保测评及备案(含证书),省调 地
调接入(含协调 接口及通道开通)。
2.10 投标人负责升压站 箱变 风机位及风机平台 线路 进场及场区道路用地红线内的
征租地(含土地出让费用及手续办理)组织协调工作,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征地红线
放样 记录及影像留存 投标人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 弃土场用地 集电线路临时用
地 直埋电缆等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 补偿 复耕 复绿及恢复工作 投标人负责征租用地
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 建构筑物 坟墓等)清理,并承担所涉临时用地的相关费用。
以上征租地范围若在工程建设阶段发生临时用地转为永久用地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
价内。
2.11 投标人负责红线外用林用地,包括超出红线施工用地,生产 生活临建等用地,弃土
场用地,临时道路,集电线路临时用地,直埋电缆及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协议签订,
投标人支付相关的征租用地 复原 复耕 复绿等一切相关费用。
2.12 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 乡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超红线用地 迁坟 道路使用 材料机具临时堆放 施工临时踩踏 倾倒垃圾
堆放渣土 集电线路础施工临时占用土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结果。
2.13 投标人负责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
设计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 矿山 水库 土地 水源 水电站等不受影响 排水系
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 坍塌
水淹等事件。
2.14 投标人负责一切运输手续 交通道路许可及沿途通道的协调和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
场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要求和寻找设备堆放场
地,设备运输车辆的拖拽 牵引,综合协调设备生产 运输 存放 倒运 保管,满足设备
连续吊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2.15 投标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 噪音 废水 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 降尘
降噪等措施。
2.16 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相关费用含在
投标报价中。
2.17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支付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按照项目属地
部门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投标人必须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开具农民工工资专户并及时
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视为投标人同意招标人直接用工程款补足农民工工资,并且招
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偿工期违约和信誉等损失。
2.18 合规性文件和手续办理清单
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工程相关审查 备案 验收等手续,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配合对接并
落实好送出工程与风场区 升压站的衔接 协调工作 投标人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
件或批件,并承担费用,保证验收通过:环境评价验收文件 安全性验收评价文件 竣工资
料验收文件 职业卫生防护验收文件 水土保持验收文件 消防验收文件 并网手续 电力
质检验收文件 能监局验收文件 电网公司验收文件 档案验收 达标投产证书等文件。投
标人负责建设用地审批,并负责在项目建设期内的征 租地协调和办理工作,相关费用含在
承包价款中,支付方式可由招标人代付。风电场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所涉及到的林草(如需)
土地等建设期手续办理 各级政府协调,涉网 并网手续办理及协调 以及因行业或政府部
门要求而必须办理各类批复文件。开工和建设期合规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并对结果负全
责。
细化清单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19 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 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升压站)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
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 家具 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2.20 为保证本项目全容量并网日期不变,投标人需协调本项目送出线路(含对侧间隔)的
立项 手续 建设等满足项目并网时间要求,如涉及需要投标人出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设
计 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等) 协调等事宜,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含在 EPC 总价中。
2.21 虽未能完全阐述但属于为完成本工程所应实施的项目和工作 且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未
列出但对于一个风力电站的功能 安全 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均属于本招标范围。
2.22 本招标范围所列事项的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涉及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
事项且确需由招标人通过代付方式支付的,招标人在收到相应开票方出具的财务凭证后有权
从应付投标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3. 工期
3.1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具体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2 全容量并网日期:2024 年 08 月 30 日。全容量并网关门日期不因除不可抗力外的任何因
素调整。
3.3 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24 年 10 月 30 日
4. 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国家法律 行业规范等规定的合格标准 双方签订的合同及附件规
定的验收标准为准),若有多重可适用标准,本 EPC 工程则执行可适用标准中最高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0日09:30至2023年11月15日16:30,,
通过电汇方式将标书款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明确招标编号。有关帐号信
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河支行
银行账号:3402 5601 2725
汇款备注:2023610496 标书费
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 元,售后不退。
电汇后请将以下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机构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以获取招标文件:
(1)汇款单扫描件
(2)投标人名称
(3)项目联系人 手机电话 联系邮箱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必须于 2023 年 12 月 01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前送至华纳风格酒店(上海
市闵行区莲花路 1733 号)15 层,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6.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及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
人应准时参加。
7.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
费用自理。
8 其他
8.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2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
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8.3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电洮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国机工程集团大厦
联 系 人: 田老师
电 话: 89162718 18612181123
电子邮件: 346854891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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