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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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综合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23】51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基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河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互助县红崖沟乡青海零碳产业园区

(2)规模:1、新建4.0万m3/日北干渠取水口1座,配套DN1000长距离水输水管道约24km, 减压水池5座,在甘滩村开凿取水深井及配套管线,取水1.0万m3/日;新建净水处理厂一座,总建筑面积约9425平方米,处理规模5.0万m3/d,并配套建设部分配水管道;

2、停车场工程:建设地上停车场、岗亭、管理休息室、公共厕所,安装出入口智能系统套等配套设备设施购置,并安装充电桩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75*****001

标段名称:青海零碳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给水工程监理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88.0625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239.0天

招标范围:1、新建4.0万m3/日北干渠取水口1座,配套DN1000长距离水输水管道约24km, 减压水池5座,在甘滩村开凿取水深井及配套管线,取水1.0万m3/日;新建净水处理厂一座,总建筑面积约9425平方米,处理规模5.0万m3/d,并配套建设部分配水管道;2、停车场工程:建设地上停车场、岗亭、管理休息室、公共厕所,安装出入口智能系统套等配套设备设施购置,并安装充电桩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第 3.1.1条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75*****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11月11日0:00时至2023年11月15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工业园里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接收异议联系人:李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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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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