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兵团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第二批资金-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2023兵团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第二批资金-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TCHY-2023-083ZC
项目名称:2023兵团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第二批资金-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简要规格描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一台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泰诚宏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北屯市军垦街道昆仑街800-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U盘拷贝)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泰诚宏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北屯市军垦街道昆仑街800-2-3)
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泰诚宏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北屯市军垦街道昆仑街800-2-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昆仑街1127号
项目联系人:韩延峰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泰诚宏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北屯市军垦街道昆仑街800-2-3
项目联系人:高含强
联系方式:176*****316
标签: 健康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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