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摄相机、照相机设备招标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摄相机、照相机设备招标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住房和城建设局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HW2016-004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摄像机、照相机设备
四、采购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7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厂家三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八、保证金:缴纳人民币壹仟肆佰圆整﹙¥1400.00﹚,询价现场密封提交。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5 年1月22日上午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开始,项目询价时间于北京时间10:30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于次月底前支付100%合同价款。
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完毕。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保修期:整机质保期三年(官网注册,延长质保),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货品价格、税金、运输、安装费用等全部费用,所有货品免费送至昌吉市住房和城建设局指定地点并安装。
采购人联系人:郭 斌 联系电话:151*****775
采购机构联系人:马敏锐、温海蓉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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