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堡镇雍尹村产权招标公告
柳堡镇雍尹村产权招标公告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受柳堡镇雍尹村委托,宝应县柳堡镇招投标中心决定对雍尹村雍庄片的柴滩田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
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柳堡镇招投标中心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
二、项目介绍:
1、柳堡镇雍尹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该柴滩田位于郑度村蒋庄片北边,东与广洋湖镇顾河交界,南与郑度村蒋庄片鱼塘交界,西与500亩大鱼塘交界,北至芦氾河南堤。发包面积约87亩 (其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2、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2016年元月31日—2025年元月30日止。
3、发包底标价:该项目明标明投,设保底价700元∕亩年。
4、缴款方式:承包方在签定承包合同时一次性先缴清前五年总承包金,后五年的总承包金在2020年元月10日前一次性缴清。
5、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具体详情请与雍尹村经济合作社联系,联系人:雍自根 150*****221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元月15日— 2016年元月21日下午5:00前在柳堡镇招投标中心报名(镇农经中心内)。报名材料费100元(该费不退),竞标保证金伍万元。
2、招标时间及地点:镇招投标中心另行通知,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及保证金收据进入招标会场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注意事项:
1、招标开始后迟到5分钟后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弃权处理。
2、竞标者中标后,所交竞标保证金转为承包金,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
3、中标者必须在招标会结束后三日内将余款交到宝应县柳堡农村财务管理服务站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本标段重新发包。
4、该柴滩田的抗旱、排涝、灌溉费用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与发包方无关。
5、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湖泊管理条例》的规定,如违反该条例中的规定,承包方自愿接受处罚,承包方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与发包方无关。
5、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6、详情解释权归柳堡镇雍尹村经济合作社 。
7、本公告在宝应县柳堡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名联系人 周国春 电话:139*****488
宝应县柳堡镇招投标中心
2016年元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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