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暨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暨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宣传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于近日开展2023年福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暨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宣传服务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3年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暨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宣传服务。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元整。

、采购内容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将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内容, 开展2023年福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暨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通过情景剧、企业展销、物料宣传等形式展现工作成效,为福州市讲好质量故事、传递消费信心,提高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宣传活动由供应商负责设计、策划、实施。具体包括:

1. 活动展陈。在福州市区租赁活动场地(由供应商推荐),现场搭建布置(包括舞台区、设立现场检测台、观众区及企业展示区10个以上)。

2.活动宣传。设置活动宣传展板,制作活动预热海报及推文,并在学习强国平台、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平台等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各1次;省、市级媒体对当天宣传活动消息进行报道。

3.活动保障。负责活动物料设计制作,活动流程安排6项以上,安排亮证倡议仪式,创作情景剧剧本、演员服化道及演出。

4.会务人员。安排摄影、摄像、主持人、情景剧演员及其他会务服务人员。

、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能力。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供应商必须为此项目配备专业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活动策划师、设计师等。

五、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表(含税);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负责人本人出席的应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5.项目活动方案。

6.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行贿犯罪记录及符合信用(信用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等网站截图复印件)要求的声明函;

7.供应商承诺书:承诺符合本项目公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若不符合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提供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逐页盖章。

六、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3年 11月13日10:00至11月16日10: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间内将投标材料文件密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送达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22室质监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评标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需出席)

  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2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7层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及合同签订

  1.本次采购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低价成交。

  2.报价超过项目限价或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采购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福州市农业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款项。

九、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姓名:邱榕华

联系电话:059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质量 宣传服务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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