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政和县石屯镇集镇供水二期管道施工建设用PE管材、管件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YZ*******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PE管材、管件(颜色:黑色蓝条)(单价招标,以实际工程用量计算)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亿元以上(含壹亿元)的国内塑胶管道制造厂家,同一集团内的生产厂家只允许一家厂家参加投标;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必须是2013年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公布的企业名录 (6)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PE管材、管件卫生许可批件 (7)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2014年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 (9)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上述材料开标时原件备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意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6年1 月20日至2016年1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时30分至 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水东兴达路2号,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2月 16 日下午15:0 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2月 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公开开标。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标时间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下述银行帐号,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YZ*******” 开户银行:建行政和支行 开户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账 号:****************0912 重 要 提 示 各潜在投标方: 对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方资格、评标办法、标的物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如有疑义的,欢迎各潜在投标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若投标方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对上述相关内容提出质疑而是在开标后提出质疑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特此告示。 采购人: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传 真:****-******* 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 话/传 真: ********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