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液氧及其他气体供应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液氧及其他气体供应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为了加强招标采购的管理,增加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工程,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经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决定将对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液氧及其他气体供应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前市场调研。希望各公司能以优异的货物、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大家的竞争实力。
一、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9:30止
(2)地址: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阳光工作室
(3)联系人:陈颂伟 联系电话:0575-********
(4)响应人须于2023年11月17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阳光工作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二、项目概况:
(1)名称: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液氧及其他气体供应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纯度 | 规格 | 单位 | 年约使用量 | 单价限价 | 投标价 | 备注 |
1 | 医用氧 | ≥99.5% | 40L钢瓶 | 瓶 | 150瓶 | 45元/瓶 | ||
2 | 二氧化碳 | ≥99.5% | 40L钢瓶 | 瓶 | 10瓶 | 130元/瓶 | ||
3 | 医用液氧 | ≥99.5% | / | m3 | 55m3 | 1500元/m3 | ||
注:1、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具体供货数量按实结算,现进行采购前市场调研。 2、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地点,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3、液氧、瓶装气体合计总价限价10万元/年。 |
(3)质量标准:医用氧气必须执行《中国药典》现行版本要求,同时满足GB8982-2009《医用及航空呼吸用氧》标准,医用液态氧及其他医用气体须分别符合对应的国标要求。
(4)目前配备设备概况:液氧储罐5m3一只(为原中标单位履约期内免费提供。本项目中标单位需保障院内液氧储蓄设备到位);40L氧气钢瓶共110只供供应商使用,若气体瓶医院临床流通周转不够时,上述各种气体瓶必须由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提供医院使用,使用期间的各种所需气体的供气系统、包括储罐、汽化器及调压装置、气体瓶由投标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及检测,投标人需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给采购单位,所涉及的各种检测费由供应商负担。
(5)合同供氧期间,成交人负责提供医用氧专用设备供医院使用,投入有全套设备及施工,并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检验,保持有效使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液氧及其他气体在运输过程中和装卸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负责。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款项按实际用量每月结算。
(8)售后服务:接到液氧槽及汇流排管道漏气需一小时内到场处理,仪表及阀门出现损坏需4小时内到场处理。
(9)供货要求详见“供货方式和交货期”。
(10)验收要求详见“检验与验收及责任”。
三、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空分、分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药监局的医用氧(液体、气体)药品注册批件或省药监局的医用氧(液体、气体)药品再注册批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货方式和交货期
(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按需分批次供货,货到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地点。
(2)送货要求:正常情况下订货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送达。紧急情况下,订货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送达。
(3)运输方式:须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医院指定位置,液氧按照规范要求充装至医院5m3液氧罐内,中转和装卸流程皆符合规范。
(4)所有合同货物均由中标人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货物的包装费用、运输费、装卸费用、各种气瓶的检测费及运输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货物装运后由中标人办理保险,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如国家对此类货物的运输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5)供应商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采购人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双方签署的“送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五、检验与验收及责任
(1)中标人在发货前,对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
(2)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中标人在送货时需向业主提交货物随车地磅单及质检报告书,业主将不定期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记录检验情况。对检验不合格的货物,业主有权拒收,而中标人则必须在12小时内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货物一律在采购人仓库由采购人验收。对需要检定的各类材料以采购人检定部门检定合格为准。
(5)上述检验与验收,不能代替质保期内的货物性能和质量考核。
(6)如因中标人供货不及时或成交货物质量不合格发生的事故,使用户遭受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7)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的全部损失。
(8)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生产的,且原材料进货渠道合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采购人的通知包括口头通知(电话等)、书面通知(传真、微信、短信)和电子邮件。采购人的通知(传真、微信、电话、短信等)或邮件发送至中标人委托代理人时,视为中标人已经收到。
六、需要提供资料(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皆加盖公章)
(1)有效医用氧(液态)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液氧罐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按实提供;
(7)价格明细表(按照一年报价,含报价明细);
(8)供货方案;
(9)配套产品提供院方使用的方案(注明提供产品产权归属院方条件);
(10)彩页(如有)+配套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
(11)浙江省内其他事业单位项目业绩情况(如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颂伟 联系电话:0575-********
联系地址: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658号。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3日
标签: 液氧及其他气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浙江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