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谷和润园安置保障房11#栋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麓谷和润园安置保障房11#栋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麓谷和润园安置保障房项目11#栋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麓谷和润园安置保障房项目11#栋室外配套工程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09]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麓谷和润园安置保障房项目11#栋室外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高新区雷锋镇枫林路以南、绕城高速以西

2.3 建设规模:麓谷和润园安置保障房项目11#栋室外配套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为260万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本项目约定保修期三年。

2.8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含:①园林景观绿化工程;②小区道路工程;③室外水电工程;④围墙及出入口铁门;⑤室外与市政道路连接线处理;⑥一期小区沟、井盖板改造更换及室外所有井盖板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项目施工项目部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4.3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4.4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开标前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6 国家、省、市及高新区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高新区范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和项目经理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资格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前审查。

5. 报名方式与时间
5.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6年 1 月 20日起至2016年 1 月 24 日17:00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5.2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6. 报名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6.1报名时到场人员要求: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报名。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到现场报名。

6.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6.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2.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2.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6.2.5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2.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安全员同时提供专职安全员C证)及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6.2.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2015年 10 月至2015年12 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2.8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6.2.9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2.10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6.2.11外省企业须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6.2.12省外企业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性证明、无在建证明等证明文件。



注:报名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一套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到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 入围方式
资格前审查程序:

7.1、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时间: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 1 月 25 日14:30时(北京时间);

7.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及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8.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沙科技城支行

帐号:1901 0186 2910 0065 021

8.3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2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基本资格审查时检查银行到账单;

8.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转账时一定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麓谷和润园11#栋室外配套工程”,未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而导致无法查实的,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湖南亚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

电话:177*****362

联系人:李女士



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湖南亚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158号盛大泽西城5栋26层

电话(传真):****-******** 134*****733

联系人:宗女士



13、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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