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围农贸商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上围农贸商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汝湖镇上围农贸商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汝湖镇上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陈全华联系电话:135*****989
工程地点:惠城区汝湖镇上围村文体广场内
工程规模:框架结构二层,占地面积92平方米,建筑面积232平方米(招标控制价272326.34元)。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区农业局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项目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承包
质量及工期要求:合格,工期不得超过100天
二、对投标单位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市外企业必须在惠州市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且必须提供在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提供材料
1、投标报名表(在汝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不得更改)
2、惠州市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外地驻惠企业:提供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总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惠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进驻惠州市的施工备案登记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5、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员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为有效);
四、评标方式
1、由汝湖镇公共交易中心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招标规定确定有效投标者,投标价以最接近平均价,并低于平均价的低价者为第一中标单位。如第一中标单位弃权,由第二接近者接替,依此类推。
2、投标价高出招标方预算控制价或者低于预算价20%的报价,视为无效标书,不再继续参与投标。
  3、没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悔改,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或不按时组织进场施工者,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其承包关系,中标保证金5000.00元将不退还承包商。
五、参标时间
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6日下午17:00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及有关资料到汝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领取相关资料。过时作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时间
待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投标单位带齐施工投标文件(包括建设工程投标书、投标预算书资料)、身份证原件到汝湖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开标,投标单位可派1-2人参加,逾时送达者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接收。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上围村民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