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培英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门市培英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的全新货物供应及其相关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项目名称:江门市培英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M2005-C170
简要技术要求:笔记本电脑的全新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相关服务。
数量:51台。(详细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2、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采购合同并为本招标采购的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能力;
如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必须有制造商的产品授权,有制造商认可的维修保养能力;
投标人在广东省江门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方便用户保修和技术支持;
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
3、采购文件的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元每套,邮购需另加人民币50元每套,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05年9月26日至2005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江门市财政局大楼五楼)
发售人: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4、接收供应文件时间:2005年10月25日上午8:30 时至 9:00 时。
5、接受供应文件截止时间:2005年10月25日上午 9:00 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供应文件恕不接受。
6、接收供应文件地点: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江门市财政局大楼五楼)。
7、开启供应文件时间: 2005年10月25日上午9:00 时。
8、开启供应文件地点: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江门市财政局大楼五楼)。
9、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供应文件和递交供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0、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生产、代理或经销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3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
11、 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门正合招标有限公司/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江门市江华路泰和广场2号205/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江门市财政局大楼五楼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李欢颜
邮 编: 52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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