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绿色工业建筑三星级(设计段)标识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绿色工业建筑三星级(设计段)标识评价项目已由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青发改工业核[2014]15号文件及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段)三星级标志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 2 个标段。
2.1第一标段:
2.1.1工程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EA211发动机绿色工业建筑三星级(设计段)标识项目;
2.1.2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05-01
2.1.3建设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工厂;
2.1.4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费计划投资额:39.5000万元,已落实;
2.2 第二标段:
2.2.1工程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EA211发动机三期绿色工业建筑三星级(设计段)标识项目;
2.2.2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05-02
2.2.3建设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2.4绿色建筑咨询服务费计划投资额:55.0000万元,已落实;
2.3 招标范围:提供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认证技术顾问咨询服务;指导完成与建筑设计、机电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以及其它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指导所采用技术的技术要点、经济分析、相关产品等;参与整个施工图完善修改阶段的技术指导与审核,并进行优化调整;取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和标志及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证书;
2.4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绿色建筑取得三星级标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绿色认证咨询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企业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建设规模绿色咨询经验,完成过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颁发的LEED绿色建筑金级认证项目,以及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及运行标识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含5年)以上绿色建筑咨询工作经历,具有我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培训证书。
3.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拒绝曾经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供应商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每套售价 300 元,第二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同时须提供如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张文宇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 系 人: 白宇帆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