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破423号受理破产公告

2023粤03破423号受理破产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 03 破 423 号
本院根据乐山市兴建管道厂的申请,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
裁定受理深圳市炬能有机固废热解气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润舟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炬能
有机固废热解气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炬能有机
固废热解气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1006
号诺德中心 38 楼 B;负责人:周俊;联系人:刘昊、何芷璇;
联系电话:189*****715134*****912;传真:0755-********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
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
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行使权利。深圳市炬能有机固废热解气化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
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市炬能有机固废热解气化技
术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3).pdf 下载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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