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孟庄75亩机动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宁河区廉庄镇孟庄75亩机动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区域 | 孟庄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孟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孟庄村 |
转出方式 | 其他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廉庄镇孟庄75亩机动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发包方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不负责电源、水源和其他任何设施。 2、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改变承包地段的原有地貌,如需添置其他设施及原有临建改造时,需经发包方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责终止合同。(土不得外运,如有外运或改变地形地貌按违约处理)。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承包方严格按照本方案第一条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3、承包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承包方购置及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和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归发包方。发包方根据实际承包时间,退还承包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4、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 特别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 2、本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对所承包土地进行流转,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 3、合同期满,若发包方继续发包该土地,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4、合同到期,承包方无偿交还标的物,且地上设施及附着物的处理问题,按照到期后的国家政策执行。 5、在承包期间,承包方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不得焚烧秸秆,排放污水等。 6、合同到期前1个月,发包方可另行挂牌流转,若发包方与新的受让方达成流转协议,则承包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时交还标的资产,不得妨碍新的受让方使用。 7、本方案未尽事宜,待合同签订时双方进行协商。 特别提醒:该项目承包期限为2023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承包期限,并同意按该承包期限支付租金,中标后不得以承包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其他条件详见承包方案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承包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0013670882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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