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3-11-13 至 2023-11-16
撰写单位: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李明浩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一、 供货内容

购置大型客车1辆。

二、车辆购置参数要求

★1、车辆长度≥7000mm 车辆宽度≥2020mm车辆高度≥2700mm;

2、车辆轴距≥3950mm;

3、整备质量≥3800kg;

4、油箱容积≥100L;

★5、发动机燃料类型:汽油;

★6、汽车排量:5.0L≥L≥3.0L;

★7、最大额定功率≥200KW;

8、最高车速≥130km/h;

9、变速箱型号:≥8速手自一体变速箱;

10、排放标准:符合国Ⅳ号及以上排放标准;

11、制动系统:液压制动、前后盘式制动器、电子稳定系统ESP、缓速器;

★12、悬架:前独立悬架后少片簧或前后独立悬架;

★13、座椅及附属设施:17座,带头枕小商务座椅,座椅靠背可调;

14、车门配置:钢化玻璃外摆自吸门,门向前开,司机窗电动升降玻璃;

★15、侧窗配置:全封闭普通玻璃(副驾铝合金推拉);

16、内饰配置:电子钟,软布条垂帘,灭火器,高级电子内视镜(高清高亮显示屏,集成车前路况显示及录制、右前路况显示)、电动加油口;

17、灯光:整体式大灯,整体后尾灯、日间行车灯;

18、空气调节系统:前后双区独立控制,内置自动空调,进口压缩机,制冷量≥*****大卡;

★19、车轮:铝合金轮辋、真空轮胎;

20、车辆颜色:香槟金色。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按照国家车辆销售、维护标准执行。

四、其它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之内。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银河大街10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000151(咨询电话: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公务用车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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