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法海路43号及观巷支弄7号房屋安全鉴定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法海路43号及观巷支弄7号房屋安全鉴定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法海路43号及观巷支弄7号房屋安全鉴定三次招标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 13:5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世纪百联120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捷 叶海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3-1号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园区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186*****6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世纪百联12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捷 叶海燕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资料-招标公告附件.doc |
项目概况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法海路43号及观巷支弄7号房屋安全鉴定三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世纪百联12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J-FZ-*******-2
项目名称: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法海路43号及观巷支弄7号房屋安全鉴定三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法海路43号及观巷支弄7号房屋安全鉴定 | 1 | 6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下列规定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下列规定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④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下列规定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关于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息的《2023年度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名单》范围内的机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世纪百联1202
方式:1、本地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完整提供附件上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至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2、若异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附件上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同时将报名费用汇款底单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qq.com; 3、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需与报名时登记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为电子格式,如需纸质文件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世纪百联1202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世纪百联1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保证金缴交、购买标书、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
开 户 名: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群众支行
账 号:131*****040******
(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名义转帐及现金存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于山风景名胜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3-1号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园区内
联系方式:李老师 186*****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世纪百联1202
联系方式:周捷 叶海燕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捷 叶海燕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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